教学单位:
按照学校《关于印发〈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津工大〔2024〕81号)要求,为深入落实审核评估自评自建、预评迎评、评估整改各阶段工作任务,学校启动院级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编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各教学单位(含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、体育工作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天工创新学院)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根据《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要求,各教学单位成立院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。
(二)参考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各阶段主要任务,制定工作计划,编制院级审核评估工作方案(见附件1)。
1. 自评自建阶段(2025年3月—2025年4月)
制定工作方案、开展宣传动员、自查教学档案、编写自评报告等;
2. 预评改进阶段(2025年4月—2025年7月)
开展学院互查、组织问卷调研、查摆问题清单、开展预评整改等;
3. 迎接评估阶段(2025年7月—2025年9月)
准备学院汇报、演练评估流程、完善评估材料、深化质保建设等;
4. 专家评估阶段(2025年9月—2025年11月)
严格教学管理、制定评估日程、做好材料调阅、组织学院访谈等;
5. 整改提高阶段(2025年11月—2027年11月)
总结评估经验、分析问题清单、制定整改计划、抓好整改落实等。
(三)各教学单位推荐青年骨干教师不少于1人,填写《派驻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人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。推荐的教师将作为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,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协助完成学校审核评估工作。
三、工作安排
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3月25日前,将纸质版工作方案和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,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(行政楼211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peng@tiangong.edu.cn。
联系人:何澎 联系电话:83955216
附件1:《院级审核评估工作方案(模板)》
附件2:《派驻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人员推荐表》
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5年3月18日